本报讯 近日,厦门市出台《厦门市“多测合一”中介机构星级评价制度》,以加强中介机构管理及成果质量监管,助力“多测合一”中介市场实现“放得开 管得住”的管理目标。
2023年,厦门市将“多测合一”实施范围扩展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流程,出台《厦门市“多测合一”中介机构星级评定办法(试行)》,针对中介机构在中介服务过程中的遵章守纪、诚信经营、业务数量、成果质量、履约情况、服务态度、用户评价等7个方面进行评价,并按季度发布评定结果。《评定办法》试行一年多来,在业主综合考量中介机构服务能力等方面起到较好的引导作用,有效促进中介机构不断规范中介服务行为,提升服务和成果质量,得到了行业主管部门、业主单位、中介机构等多方的肯定。
此次出台的《评价制度》主要是对《评定办法》试行以来发现的不足,结合新的思路,对评价内容、获取渠道、星级标准和计分规则等方面进行总结和提升。
《评价制度》在内容和获取渠道上增加了中介机构安全生产情况,将评价事项由原先的4项细化为8项,加重了成果质量评价的分值比重。星级标准新增“无星”等级,并将成果质量重点抽查范畴调整为2星及以下。此外,还新增正向激励机制,鼓励中介机构实行注册测绘师或通过专项业务培训考核合格的从业人员签章制度;对于“多测合一”项目负责人及一、二级质检人员均由注册测绘师或通过专项业务培训考核合格的从业人员担任的,成果质量分实行正向激励,以引导中介机构加强从业人员专业化培养和专业技术的标准化管理,提升“多测合一”成果质量。
■ 郭垂注 李彬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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