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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市出台工业用地规划指标新政

2026-08-26 16:20:34

本报讯 日前,晋江市自然资源局出台《关于优化工业用地规划指标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旨在兼顾产业发展、安全生产与城市品质,将以差异化、规范化、精细化空间治理,为晋江市的鞋服、纺织、集成电路、智能装备等支柱产业转型升级筑牢坚实空间根基。

“晋江产业集群根基扎实,但在以往相对笼统的工业用地规划指标管控下,部分厂区建筑排布偏密、内部预留改造缓冲空间有限,厂区停车配套缺口较大,易占用城市公共停车资源,城市重点廊道沿线工业建筑风貌也有待提升。”晋江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新政立足全市国土空间治理现代化目标,紧扣省级工业用地管控要求,统筹产业发展与安全生产,结合晋江产业发展与城市建设实际,跳出“重增量、轻存量,重开发、轻配套”的传统思维,打破“一刀切”管控模式,分区、分层、分类设置容积率、建筑密度双控指标,构建起刚性约束与弹性适配相结合的全新管控体系,既倒逼土地高效利用,又为企业未来技改、扩建预留充足缓冲空间,推动工业项目规划管理迈向标准化、精细化、长效化。

——以二重环湾快速通道以东划定核心城区范围,按容积率区间设置阶梯式建筑密度上限。容积率≤2.0时,核心区内建筑密度上限为55%、核心区外为60%;2.0<容积率≤3.0时,核心区内50%、核心区外55%;3.0<容积率≤4.0时,核心区内45%、核心区外50%。针对用地面积小于10亩的小型工业项目,建筑密度上限可上浮5%,最高不超过60%,精准适配中小微企业用地需求。

——分级细化建筑密度管控,合理预留厂区通道、绿化与应急缓冲区域,优化厂区空间布局,为日常生产运维、后期应急处置提供良好空间条件。针对建材、陶瓷、机械制造等因生产工艺、场地条件有特殊要求的项目,设置弹性适配机制,在严格落实消防、环保、安全生产相关规范前提下,建筑密度上限可放宽至80%,充分适配实体制造企业独特生产流程需求。针对存量已建工业项目改扩建,设置平稳过渡规则,即已取得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不动产权证的厂区,实施新建、改扩建时优先对标新标准优化空间布局;现状指标超出新标准、但符合原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在满足相关详细规划、技术规范前提下,可按现状建筑密度实施改造,最大限度降低企业升级改造成本,支持本土企业“零地扩产”、裂变发展,有效盘活存量工业空间。

——配套升级规范停车,统筹通行秩序与生产安全。鼓励工业项目主动增配停车泊位,支持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建筑底层设置停车泊位;同时引导生产作业区域与停车区域合理分区,保障厂区生产通行顺畅有序,从源头改善占道停车现象,提升工业园区及周边道路通行效率与市容秩序。

——注重风貌提质,以塑造界面推动产城融合兼顾城市颜值。立足产城融合、全域品质提升目标,强化城市重要廊道两侧工业建筑风貌管控,打造兼具产业活力与城市美感的工业界面。对位于机场、高铁站、历史文化保护区周边,以及铁路、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世纪大道、沿海大通道等城市景观大道两侧的工业项目,要求优先将办公、研发建筑沿城市重要界面布局,大体量生产厂房后置退让,弱化大型厂房对城市景观的压迫感。工业建筑确需沿城市重要界面平行布置的,禁用大面积实墙,其中高度24米及以下的建筑,临街最大连续面宽不得超过100米;高度大于24米的建筑,最大连续面宽不得超过80米。因生产工艺、场地条件等特殊原因确需突破要求的,可通过优化立面设计、加大建筑退让、增设绿化景观等方式弱化视觉影响,实现工业生产空间与城市景观和谐共生。

■ 许天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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