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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颁发集体用地闲置公房首证

2026-06-10 16:57:08

本报讯 近日,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集美分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向灌口镇上塘村委会代表颁发不动产权证书。这是该市首次为集体用地闲置公房确权登记。

长期以来,农村集体用地上的闲置公房,如粮仓、农具仓库、知青楼、加工作坊、看护用房等,因年代久远、手续缺失,面临“确权难”的困境。

为破解这一难题,厦门局出台《厦门市集体用地闲置公房利用及翻建审批管理办法》,创新登记路径,优化审批流程;集美分局制定工作操作指引,深入各镇(街)开展政策宣导,与村居干部面对面沟通交流、精准指导,陆续完成地籍产籍调查工作。集美分局会同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靠前指导村集体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开辟专项服务通道,安排专人全程跟踪指导,在公告公示期满后,立即为上塘村村民委员会办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截至目前,已高效完成16宗集体用地闲置公房的权属审核,其中,5宗已进入调查登记阶段,1宗已成功登记发证。

 ■ 庄昭龙 余鑫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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